对投资者而言,理财产品评级可以通过评级信息反映其在全市场的整体位置,为投资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指标;对理财产品管理人而言,理财产品评级和管理人评级可以作为其内部的评估基准和绩效考核指标,从而对管理人和投资经理产生约束和激励;对监管者来说,独立的理财产品评级体系建设和完善将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地高质量发展,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更好地回归资管行业价值挖掘、资产配置本源。 作为基金业协会批准的7家持牌基金评价机构之一、中国证监会基金部综合监管系统(Fund and Institutions Regulatory and Surveillance Task,以下简称FIRST系统)11年服务商,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10余年如一日以基金业“吹哨人”为己任,在基金评级机构中始终独树一帜旗帜鲜明地反对“风格漂移”,坚守“公平交易”“规模适度性”等评级底线。作为全市场唯一一家从事银行理财产品及管理人的评级机构,济安金信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重,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予银行理财产品与管理人客观公允的评价结果。参照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评价方法设计了银行理财产品及管理人评级方案,把理财产品分为:现金管理类、固收类、权益类、混合类等四大类。与公募基金的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对标。对四类产品进行类内评级,采取同类产品分层、归并、综合的等级评价体系,从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业绩稳定性、择时能力、宏观审慎评级等方面,对银行理财产品及产品管理人进行综合评价。